家庭教育网
首页 | 准备怀孕 | 怀孕期间 | 分娩前后 | 新生儿 | 了解宝宝 | 营养保健安全 | 月子保健 | 母乳喂养 | 家庭创业 | 创业经验 | 基础指导 | 政策法律 | 热点话题
  当前位置:主页>政策法律>扶持政策>文章内容
热门文章
湖北省创业培训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在全省范围内构建起集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专家……

上海徐汇区鼓励创业新政策
上海徐汇区优化环境突破瓶颈,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今年出台系列……

创业税收法则
税收法规是与经济活动关系最为密切的法规之一。现实中,经济活……

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
日前,记者就我市职工再就业等相关问题专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促进小企业发展的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的决定: 一、明确指导……

深圳建留学生创业园推优惠
每年一届的“人才高交会”已成为留学人员项目、成果与资本市场……

相关文章
天津滨海新区将试行一些重
中国政府网今日刊登了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

深圳建留学生创业园推优惠
每年一届的“人才高交会”已成为留学人员项目、成果与资本市场……

注册资本3万就能办公司 28
注册资本3万元就能办公司 省工商局率先推出28条措施鼓励投资创……

25亿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
7月11日上午,国家开发银行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南昌: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获1
大河教育网讯 凡大学生与下岗青工有好的创业项目,而又苦于没……

创业税收法则
税收法规是与经济活动关系最为密切的法规之一。现实中,经济活……

鼓励自主创业 成都市今年将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来源: 发布:“第一教”[www.diyijiao.com] 发布时间:2008-01-10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规定限额内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可减半,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新办商贸市场应预留至少20%经营摊位,优惠租售给下岗失业人员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岗位补贴

□一次裁员超过50人,企业须提前30日报告所在区(市)县政府;超过300人的,须提前30日报告市政府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了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者,今年,我市将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市民创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也将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优惠。

促进创业

干个体经营性收费可减半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规定限额内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可减半,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享受5万元以下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对上述两类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新办的商贸市场,也应预留至少20%的经营摊位,优惠租售给下岗失业人员。

据悉,2008年前,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总规模每年应保持在2000万元以上,以此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吸纳就业

招用再就业人员可享优惠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缴纳社保的,3年内可享受社保补贴。

现有和新办的社区企业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合同的,可减免行政收费,经营性收费减半。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合同,可享受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

用人单位招用非城镇成都市户籍从业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综合社会保险费后,按缴费基数的4.5%补贴给用人单位,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对招用工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岗位补贴。

稳定就业

工资未付清企业不得裁员

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其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适当缩短工时、进行岗位轮换等措施稳定就业。企业规模性裁员,裁员方案必须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必须提前30日向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报告;一次性裁员超过300人的,必须提前30日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本报记者裴睿

  进城务工最好到公共职介

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农民工一定要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我市评选的“放心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但是如果真的不幸上当受骗,劳动者还可以到各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监察机构将及时为你讨回公道。

小提示

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电话:86647504

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6624794

青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6258909

金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7546685

成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4313034

武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5064377

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5193807

本报记者裴睿


 
看了此文的还看了
北京:自主创业最高可
昨日北京市劳动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并将于5月1日……
促进小企业发展的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的决定: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积极……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
六大资助扶持政策 多
南京市今年将集中重点力量,做好高层次留学人员项目引荐与政策支持工作。南京市政……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家庭教育网